尊敬的客戶:
根據《銀行函證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4]2號,下稱“《操作指引》”),自2024年7月1日起,我行單位客戶銀行詢證函受理信息按如下執(zhí)行:
一、單位客戶銀行詢證函(即詢證函的被函證單位為在我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單位客戶)由我行函證中心集中受理。聯系地址: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qū)桂城街道海八東路32號地鐵金融城北塔27樓廣州銀行函證中心,聯系人:廣州銀行函證中心,聯系方式:020-23397189,郵政編碼:528200。
二、我行函證中心受理詢證函的方式有郵寄、跟函和數字函證三種。郵寄應按函證中心的地址和聯系人信息送達;跟函須由函證單位員工持函證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或工作證等證明文件親自送達函證中心,并在銀行詢證函的“聯系人”填寫跟函人員信息,特殊情況需要修改聯系人的應在介紹信中予以注明;數字函證應通過中國銀行業(yè)協會銀行函證區(qū)塊鏈服務平臺向我行發(fā)起。
三、我行僅受理按照《操作指引》要求填寫的標準格式銀行詢證函(格式一)和驗資詢證函,發(fā)函機構應確保詢證函格式規(guī)范有效、內容完整。原則上字號不小于五號、黑色、1.5倍行距;一份詢證函只列示一個函證基準日,如有多個函證基準日的應分開不同詢證函填寫;函證編號、回函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地址、函證項目信息等應當填寫完整,不得空白;采用紙質詢證函進行函證,來函信息通常采用打印方式,每份詢證函填寫方式應當統(tǒng)一。
四、詢證函中的“貴行”,即函證收件人應按函證范圍清晰填寫機構名稱,如“廣州銀行XX支行”、“廣州銀行XX分行”;詢證函的第14項“其他”項目,如存在需要核實的事項,應具體填寫對應的內容或業(yè)務,不能僅填寫“無”;函證單位為會計師事務所的,應當按照函證業(yè)務需求及時更新在注冊會計師行業(yè)統(tǒng)一監(jiān)管平臺中填報的信息;紙質函證方式下,原則上指定收函單位與函證單位應為同一機構。
五、數字函證須由被函證單位通過我行企業(yè)網上銀行專業(yè)版進行授權確認和繳費處理,無需線下蓋章,被函證單位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授權繳費;紙質銀行詢證函預留簽章處須加蓋被函證單位預留銀行簽章并填寫日期,函證同一單位多個賬戶且其中一個為扣費賬戶的可僅加蓋扣費賬戶預留銀行簽章,多頁的銀行詢證函須加蓋預留銀行簽章的騎縫章。被函證單位已銷戶且印章發(fā)生變更的,函證單位應提供被函證單位的證件資料及印章變更證明材料(如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身份證件、公安機關指定印章廠出具的舊印章變更證明、舊印章銷毀證明、新印章刻制證明等)。因未預留印鑒等無法核驗被函證單位預留簽章的,函證單位應配合我行提供被函證單位相關證明材料及函證原委說明。
六、現我行紙質詢證函收費標準為200元/筆(份),數字詢證函收費標準為100元/筆(份)。同時,2025年12月31日前針對小微企業(yè)及數字詢證函實行免費政策。已接入中國銀行業(yè)協會銀行函證區(qū)塊鏈服務平臺的發(fā)函機構,建議優(yōu)先選擇數字函證發(fā)函。函證單位應清楚填寫扣款賬戶,不得填列資金監(jiān)管賬戶、保證金賬戶、農民工工資專戶等無法用于扣款的賬戶。如指定賬戶不足以扣劃回函服務費用,函證單位應于3個工作日內協調完成費用繳納。
七、我行對單位客戶銀行詢證函的回函用章為“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證業(yè)務專用章”;函證單位應在紙質詢證函上清楚明確具體回函方式。當面交付應指定好函證單位經辦人員,并在辦理時持函證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或工作證等證明文件。
八、銀行詢證函不規(guī)范、不完整、未及時支付回函服務費用、預留簽章核對不通過、會計師事務所信息與注冊會計師行業(yè)統(tǒng)一監(jiān)管平臺信息不匹配、數字函證未及時授權確認等情形的,我行將作退函處理。
九、我行承諾據實規(guī)范回函。業(yè)務咨詢或對回函內容存疑的可致電我行函證中心,業(yè)務咨詢、投訴與建議可致電我行客戶服務熱線“96699(廣東) 400-83-96699(全國)86-20-96699(境外)”。
十、未盡事宜,以我行函證中心解釋為準,我行將結合業(yè)務實際情況適時更新受理信息公告。感謝您對我行單位客戶銀行詢證函業(yè)務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